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印發《海南省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9/27 15:26:23人氣:2656所屬分類:行業動態
各市、縣、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建筑施工、監理企業:
今年以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多發頻發,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呈同比雙上升勢頭,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門和企業存在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工作重視程度不夠,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不到位,安全責任落實不力,監管職責不清、監管出現盲區,打擊非法違法施工力度不夠等突出問題。為堅決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按照省委、省政府近期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廳制定了《海南省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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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9月17日
??(聯系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朱一能,聯系電話:0898-65338732,郵箱:hnzjtzac@126.com)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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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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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近期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決遏制當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雙上升勢頭,切實加強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省廳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開展海南省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刻吸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慘痛教訓,按照“全面檢查、嚴格執法、徹底整治”要求,堅持企業自查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屬地管理與行業督導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推動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有效管控安全風險,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促進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領導,省廳成立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王 ?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
副組長:陳孝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劉聯偉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杜海鷹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
????????宋 ?祎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二級巡視員
????????何小鵬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二級巡視員
組?? 員:林明泉??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處長
王 ?博??廳建筑市場管理處 處長
陳東海 廳村鎮建設處 處長
崔 ?柏??廳城市管理監督處 處長
孫淑華 廳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
陳 ?雷 省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 局長
陳小榮 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陳孝京副廳長兼任,廳質量安全監管處林明泉處長任常務副主任、省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陳雷局長任副主任,辦公室設在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主要負責對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
各地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領導機制,成立領導小組,明確責任,細化落實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落實必要的人、財、物保障,按照工作進度安排,加強安全監管和執法檢查,督促轄區內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各設重點園區市縣住建主管部門要落實屬地管轄原則,加強對重點園區建設項目安全監管的指導。
三、行動內容
(一)學習宣貫新《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
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相關人員開展新《安全生產法》、新《行政處罰法》及《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貫工作,通過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培訓宣貫活動,認真領會新《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充分認識新《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實施的重大意義,推動新《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深入學習宣傳和全面貫徹落實,做到住建行業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所有項目現場、所有從業人員“三個全覆蓋”。(牽頭部門: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配合部門: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二)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認真部署本地建筑施工領域安全隱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強化“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意識,做好五項檢查工作。
1.開展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檢查。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規定》,強化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險源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促施工企業建立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將建筑施工安全監管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專人跟蹤、閉環處理。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按要求掌握并歸檔好本地區危大工程安全監管臺賬,超危大工程安全監管臺賬(詳見附件1)由各地住建主管部門匯總上報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牽頭部門: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配合部門: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2.開展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項目的企業倒查。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對認真梳理今年以來本地區發生安全事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具體名單見附件2),認真查找每一起事故背后深層次原因,對每起事故項目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在省內參與的其他在建項目進行全面倒查,重點對其招投標過程、承發包行為(轉包違法分包等)、人員履職、現場管理及工程安全隱患等進行一輪全面倒查,不斷加大對事故多發、問題突出的企業、項目的督導力度,堅決防止同類、同源安全事故再次發生。(牽頭部門: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配合部門: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3.開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采取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認真督促各在建工地參建各方明確各崗位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要求在建工地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周組織防火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日開展檢查,相關崗位人員按規定開展防火巡查,特別要加強電氣焊、防水明火作業等火災易發高發施工作業行為的治理,嚴密管控措施,電氣焊、防水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查各在建項目臨時消防設施設備是否配備到位。對火災隱患建立查改臺賬,建立動態管理和閉環管理的內控機制。(牽頭部門: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配合部門: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4.開展建筑工地預防高處墜落事故檢查。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針對當前我省建筑施工領域高處墜落事故多發的形式,分析研判高處墜落事故主要特點和突出問題,采取強有力措施,盡最大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排除高處作業事故隱患,重點排查施工項目有無辨識施工各階段高處墜落危險源,有無制定預防高處墜落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存在高處墜落的查違規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防護設施是否安裝牢固,拆除程序是否科學合理,檢查維護是否落實到位,危險作業區域是否設置警示提醒,重點部位是否有安全管理員跟班作業。(牽頭部門: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配合部門: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5.開展建設項目參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自查。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關于開展建設項目參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動本地區在建項目應保盡保,充分發揮保險在工程建設領域的安全風險防控、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功能,有效減少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牽頭部門: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配合部門: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6.開展建筑工地汛期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住建主管部門采取抽查和現地督導的形式,檢查施工現場防汛措施落實情況,加強排水措施,配備備用電源,確保排水通暢和用電安全。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特別是加強深基坑、高邊坡及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在強降雨天氣下無法保障基坑及自身安全的,要及時撤出周邊人員。強降雨過后,做好復工前的安全檢查,重點抓好建筑起重機械、基坑支護、腳手架及模板工程、臨時設施、臨時用電等方面的檢查,確保持續強降雨后建設工地的施工安全。(牽頭部門: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配合部門: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三)實施許可動態核查
1.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核查。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對處于危大工程施工階段的納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核查,核查內容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的12項內容,對核查發現不滿足安全生產相關法規的,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處理;經整改仍未達到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各地住建主管部門應將相關違法事實、證據、筆錄及處罰建議等相關材料上報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由省廳依法實施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牽頭部門: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配合部門:廳行政審批辦公室、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2.實施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對今年以來發生安全事故的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2)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相關企業屬地住建主管部門負責核查。對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整改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依法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或省廳核發的資質,按有關規定提請省廳處置。(牽頭部門:廳建筑市場監管處,配合部門:廳行政審批辦公室、省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上述兩項動態核查工作,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建立動態核查臺賬(詳見附件3-1和3-2),由各地住建主管部門匯總報送省廳。
(四)強化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
各地住建主管部門在專項治理行動中要強化“兩場”聯動:一是加強工人實名制監督管理。檢查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崗位人員的到崗考勤情況,以及現場工人身份信息登記、作業考勤等情況。二是查處違法違規市場行為。檢查總承包企業投標承諾的項目管理組成人員與現場實際管理人員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堅決予以處理。上述兩項查處情況,按規定計入企業不良記錄,會同相關部門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等領域積極應用企業誠信信息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促進相關責任主體依法誠信經營。(牽頭部門:廳建筑市場監管處,配合部門: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省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五)嚴格執法,加大懲戒力度
1.加強未納入監管項目的管理。各地相關的住建主管部門要對今年以來9個未納入監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項目施工、監理單位(名單詳見附件4)進行嚴肅查處,加大對未納入監管項目的懲戒力度。各地綜合行政執法、住建等部門要建立互通有無的聯動協調機制,全面排查本地區所有在建項目,不僅要管住合法報監的在建項目,更要管住未報先建的建設項目,要本著“生命至上”的原則,靠前一步,做好服務,對應納監未報監的建設項目要嚴肅查處,對不需要審批報監的建設項目要加強提醒、指導等工作,從源頭上消除事故苗頭。(牽頭部門:廳城市管理監督處,配合部門: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村鎮建設處,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各市縣綜合執法、住建主管部門)
2.加大處罰問責力度。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認真梳理、分析、研判本地區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狀況,采取“紅黑榜”等制度措施,分清“好、差”工地,對“差”工地實施差別監管,對主管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有關責任主體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整改的,除給予依法從重處罰外,責令其在一定時間內停業整頓或提請省廳暫扣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今年以來發生事故的相關責任企業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同時,將發生事故的相關責任企業和事故多發類型或部位列為重點監管檢查對象,加大檢查頻率,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嚴厲處罰并公開通報。(牽頭部門: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城市管理監督,配合部門: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底前):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研究制定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方案,明確工作分工和人員安排,督促相關企業全面開展風險和隱患排查,建立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及時整改到位。
(二)攻堅行動階段(11月底前):各地住建主管部門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企業和工程項目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責令整改,并跟蹤落實,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三)總結完善階段(12月底前):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開展檢查督查,確保專項治理行動成效,防止隱患問題“回潮”。
省廳將適時開展專項治理行動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將作為本年度各市縣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有關評分的重要依據。
五、工作要求
(一)樹立安全責任意識,高度重視認真部署
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當前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嚴峻形勢和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的重要性,結合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特別是事故多發地區要結合事故發生的類別和特點,從多方面查找問題發生的原因,提出對策措施,既力求解決當前迫切問題,又立足長效機制標本兼治。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單位要始終把一線作業人員的生產安全放在首位,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和隱患治理迫切性的認識,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切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開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二)認真開展自查督查,嚴格跟蹤整改落實
各企業單位要開展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突出“嚴”字當頭,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要按照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進行處理,不但要嚴格管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嚴防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真正落實企業安全制度、企業安全文化、日常安全制度、風險分級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兩體系”的建設,預防一般傷亡事故的發生。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自查自糾落實情況于10月10日前報送當地住建主管部門,由各地住建主管部門整理后于10月15日前報送省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各地住建、綜合執法部門要貫徹落實“9·14”省安委會全省中秋國慶假期安全防范視頻會議講話精神,加強組織,統籌部署全覆蓋開展“五個一”安全生產督導檢查工作,暨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推動本市縣黨政領導親自帶隊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各地住建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開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要再次開展一次燃氣安全專項檢查,各地綜合執法部門要開展一次專項執法檢查。省廳也將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各市縣開展一次督導檢查。各地住建主管部門“五個一”落實情況在10月8日上午12時前報省廳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三)加大處罰問責力度,確保專項行動成果
各地住建主管部門對不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和事故隱患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等的建設項目要通過媒體進行曝光,形成良好的教育效果。省廳對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零處罰”及再次發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地區將予以約談、下發“紅黑牌”及通報當地政府,并提請省安委會將與各地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掛鉤。對督辦后安全生產形勢仍無好轉的、對隱患問題應發現未發現、應整治未整治、應處罰未處罰的地區,按《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有關規定提請屬地人民政府進行問責。
(四)實施臺賬清單管理,總結通報行動情況
省廳將本次專項治理行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情況作為層級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對照任務內容,建立完善各項工作臺賬,摸清底數,整改到位,確保安全隱患全部“清零”。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本次專項治理行動信息的匯總報送工作,其中,超危大工程安全監管臺賬、事故項目企業倒查情況,動態核查臺賬請于11月1日前報送;專項治理行動工作總結請于2022年1月7日前報送。省廳在開展專項督查并匯總各地情況后予以總結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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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超危大工程安全監管臺賬;
????2.2021年發生安全事故項目的施工、監理企業名單;
????3-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核查臺賬;
????3-2.發生事故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臺賬;
????4.2021年9個未納入監管項目安全事故統計(2021年)。